臺北縣97年度『勞工之星Super Star歌唱比賽』
一、目的:
為倡導本縣勞工朋友於工作閒暇之餘從事正當休閒娛樂活動,促進勞工互動情誼,促使其能善加利用本縣勞工中心資源,從事休閒?樂相關活動。
二、主辦單位: 臺北縣政府
三、承辦單位: 臺北縣政府勞工局
四、協辦單位:板橋市公所、中和市公所、新店市公所、汐止市公所
五、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97年10月10日止
六、比賽日期及地點:
【初賽】 1. 97年10月18日(六)上午10時-五股勞工活動中心1樓【演藝廳】
(臺北縣五股鄉五工六路9號)
2. 97年10月25日(六)上午10時-中和市【八二三紀念碑廣場】
(臺北縣中和市永貞路、安樂路及中安街間)
3. 97年11月2日(日)上午10時-新店市公所文化劇場3樓【演藝廳】
(臺北縣新店市北新路1段92號)
4. 97年11月8日(六)上午10時-汐止市公所11樓【演藝廳】
(臺北縣汐止市新台五路1段268號11樓 )
5. 97年11月15日(六)上午10時-三重勞工中心10樓【演藝廳】
(臺北縣三重市中山路8號10樓)
【複賽】 97年11月22日(星期六)上午10時-臺北縣政府【6樓大禮堂】
(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1樓 )
【決賽】 97年11月29日(星期六)晚上7時-板橋市【非常熱區廣場】
(臺北縣板橋市重慶路與縣民大道交叉口)

七、參賽資格:凡設籍或工作地於本縣勞工均可報名參賽(需有勞保卡或工會會員證者)。
八、報名方式:
(一)日期:自即日起至10月10日止,將報名表寄送或傳真至以下地點:
1.臺北縣三重勞工中心【臺北縣三重市中山路8號7樓 】
【傳真電話】:8988-2510
【聯絡電話】:2981-6127*32王建明
2.臺北縣勞工活動中心【臺北縣五股鄉五工六路九號1樓 】
【傳真電話】:2298-3598
【聯絡電話】:2298-3639*118甘京諺
3.臺北縣板橋勞工中心 【臺北縣板橋市萬板路141、143號1樓】
【傳真電話】:2258-4633
【聯絡電話】:2258-6968 *203陳建州
(二)報名時檢附身份證、勞保卡或工會會員證影本核備。
(三)參賽當天需備足資證明文件核備(身份證或健保卡)。
(四) 96年度前3名優勝者不得再報名參賽。
(五) 初賽限報一地區報名參賽。
九、比賽曲目說明:1.參賽者可自備伴唱帶(D/VCD)且可將原音消音之卡拉ok伴唱帶,或由主辦單位準備之金嗓伴唱機內歌曲為主。
2.參賽曲目於主辦單位確認無誤後不得任意更換。
十、比賽方式:◎初賽-每位參賽者演唱2分鐘(各場次如報名人數過多將依評審按鈴為主,
參賽者不得有異議)。賽後立即公佈評分成績,進入複賽名單於最後一場初賽結束後,依各初賽評分進行總績分排列順序選前50名參賽者,名單並於3天內公佈於勞工局網站(www.labor.tpc.gov.tw)。
◎複賽-進入複賽者每位演唱完整一首歌曲,取前20名進入決賽。
◎決賽-進入決賽者每位演唱完整一首歌曲,再依評分高低取前5名優勝及各獎項優勝者。
※  複、決賽歌曲不得同首歌曲。
※ 初賽主辦單位不提供試唱,請各參賽者自行處理。
※ 複、決賽試唱時間由主辦單位安排後通知進行。
十一、獎勵:
◎ 【第一名】頒發獎座及價值約 10,000元之提貨?。
◎  【第二名】頒發獎座及價值約 7,000元之提貨?。
◎  【第三名】頒發獎座及價值約 5,000元之提貨?。
◎  【第四名】頒發獎座及價值約 3,000元之提貨?。
◎  【第五名】頒發獎座及價值約 1,500元之提貨?。
※  【第6名至20名】頒發獎座及禮品。
※  【最佳造型獎】頒發獎座及禮品。
※  【最佳台風獎】頒發獎座及禮品。
※  獲獎者提貨?都將辦理所得登記。
十二、評 審:將邀請歌唱領域及知名評審專家3~5人當任評審。
評分標準:初 賽:音色50%、技巧50%
複、決賽:音色40%、技巧40%、造型10%、台風10%
十三、參賽注意事項:
※  為使活動能順利完成比賽歌曲伴唱帶都請於比賽前5天內統一交由主辦單位(臺北縣三重勞工中心)。
※  報到時間請參賽者依主辦單位通知時間準時至比賽場地。
※  初賽順序由主辦單位安排後通知參賽者,複賽順序於確定時間後通知參賽者進行公開抽籤(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決定順序,不得異議。),決賽順序於複賽後進行抽簽。
※  比賽過程如超過中午時段請參賽者自行處理用餐。
※ 比賽進行中主持人唱名三次未能上台演唱者,視同棄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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